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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人類軀體的生命,由三魂的精神能量支持,互相配合,培養軀體的生機能力,使 人身軀體表現出生命的現象。如果三個魂的精神都足夠,則此人看來定是智慧高、思考力清晰、處事清明速快,為人正直又有愛心,精神飽滿而身體健康,在生活環 境上較富裕。反之,如果三魂之中有任何一魂的精神能量差,軀體立刻會明顯地表現出來。如果「覺魂」的精神不好,就會顯出其腦憶或其注意力不集中、反應遲鈍 等現象;若「生魂」的精神不好,所表現的會是身體不健康、容易疲倦、生病等現象;如是其「主魂」的精神能量受損,則此人的「內福」與「運勢」定會受到影響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 由於「三魂」之間有相互供需及配合的關係,所以,如果有一魂的精神能量受損或不振時,定會影響其他兩魂的精神能量,因之人類軀體生命的存在,與此三魂精神任何的一魂都不能有異樣或變化的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 人身體內有「三魂」精神靈光能量,「主魂」磁場於「心窩」,「覺魂」磁場於「靈台」,而「生魂」的磁場就在於「心臟」跳動玄機; 因心臟的連續跳動復活生機的奧妙,就是生魂精神之能量使然。人身軀體及五臟六腑和腦骨,其生機在生長高大的肉身,其主要的能源來自「生魂」精神之生命。生魂磁場於胎兒七月之期在母體內就成形,所以在未出生前肉身胎兒就有「生魂」能量,因此有手腳韻動的情形。而在主魂精神能量與覺魂精神能量未進入胎兒體內之 前,就有另一個靈光能量,也就是「生魂」精神生命之能量維持「胎兒」之軀體生命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 經過十月懷胎,胎兒在離開母體的一剎那,主魂之生命靈光瞬即由胎兒的靈台進入而直往人體的心窩處寄託,而此時的主魂也代替了生魂能量的功效,直接來培養其軀 身肉體之生命(胎兒未出生前在母體內,其總源生命是母體內的胎盤所造化而使「生魂」有了能量而能韻動之生命存在)。自胎兒離開母體而出生,其主魂生命靈光 之能量,擔待此軀身肉體生命之總源,藉無意識「睡眠」再來培養其「覺魂」能量,使覺魂之智力有了能量後,此時人身軀的活動生活,就由「祂」(覺魂能量)來 擔待,從此以後人生肉體的成長,就是覺魂能量所使然的!而覺魂能量是主魂能量所培養的。說,「精神」所指的,應該是無形的「魂」,所表現出的狀態。人有三個魂:主魂(靈魂)、覺魂(識魂)、生魂(象魂),三魂在於精神,各司其職,互相配合,有密切不可分的供需關係。

 

 

 

中國天眼靈力研究會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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