閻羅天子 包府千歲
「包府千歲「就是「包青天」,民間傳說包青天”晝間治陽世,夜間司陰曹”,故號為「閻羅天子」。包青天廟香火極盛,每逢農曆7月10日閻羅天子的千秋聖誕,信徒都會進香。「海清宮」(又名包青天廟),創建於1738年,是全台包公廟的祖廟,地點:雲林縣四湖鄉三條崙海清路, 農曆8月8日 是分靈全國神尊組團聯合回娘家的謁祖日,各廟壇進香團絡繹不絕。
包拯(999年4月11日—1062年5月24日)字希仁,廬州合肥人(今安徽肥東),中國北宋官員,其以廉潔公正、不攀附權貴著稱,故民間又稱其為「包青天」及「包公」。
包拯為北宋仁宗天聖五年(1027年)申科進士甲科,初任建昌知縣,後任天長知縣。後來官至開封府尹及龍圖閣直學士。因為他進入「二府」成為北宋最高決策機關成員後,其衣著飲食和器具依然「如布衣時」,是古代中國清官的典型代表,民間諺語有云:「關節不到,有閻羅包老。」為人嚴正,殊少笑容,時人以黃河清,比包拯笑。後世包括朱熹、歐陽修、劉敞、司馬光對包拯皆有正面評價。
包公即包拯(公元999-1062年),字希仁,廬州合肥(今安徽合肥市)人,父親包儀,曾任朝散大夫,死後追贈刑部侍郎。包公少年時便以孝而聞名,性直敦厚。在宋仁宗天聖五年,即公元1027年中了進士,當時28歲。先任大理寺評事,後來出任建昌(今江西永修)知縣,因為父母年老不願隨他到他鄉去,包公便馬上辭去了官職,回家照顧父母。他的孝心受到了官吏們的叫口稱頌。
幾年後,父母相繼辭世,包公這才重新踏入仕途。這也是在鄉親們的苦苦勸說下才去的。在封建社會,如果父母只有一個兒子,那麼這個兒子不能扔下父母不管,只顧自己去外地做官。這是違背封建法律規定的。一般情況下,父母為了兒子的前程,都會跟隨去的。或者兒子和本家族的其他人規勸。父母不願意隨兒子去做官的地方養老,這在封建時代是很少見的,因為這意味著兒子要遵守封建禮教的約束--辭去官職照料自己。歷史書上並沒有說明具體原因,可能是父母有病,無法承受路上的顛簸,包公這才辭去了官職。
不管情況如何,包公能主動地辭去官職,還是說明他並不是那種迷戀官場的人。對父母的孝敬也堪為當今一些素質底下的人的表率。以前的故事講的最多的是包公的鐵面無私,把包公孝敬父母的事情給忽視了。
包公先任天長(今屬安徽)知縣,後又升為端州(今廣東肇慶)知州。兩任滿後,他剛正清廉的英名已經傳遍天下,因此調到了京城,任殿中丞,後來又歷任監察御史、三司戶部副使、天章閣待制(所以後人稱他為"包待制")、知諫院,還曾多次任地方官,如轉運使。
在公元1052年,包公因為彈劾外戚張堯佐而觸犯了仁宗,讓他離開京城去任河北督轉運使,加龍圖閣直學士的虛銜。宋代的官制和其他朝代有很大的區別,有"官"、"職"、"差遣"之分,歷史上稱為"差遣制"。其中官名只表示官位和俸祿的高低,叫做正官、寄祿官,簡稱為官。其他一些文官還有學士、直閣等頭銜,是一種榮譽稱號,叫做"貼職",簡稱為"職"。而擔任的實際職務叫做"差遣"或"職事",有實際權力。但是前邊還要加上"判"、"知"等限制詞,表示你的官職也是暫時的,隨時可以撤換,這是宋朝加強中央集權的表現。如"知縣"就是臨時讓你做縣長官的意思。如果官員沒有"職",就是吃國家閒飯的人。所以宋朝官員太多,造成了很大的弊端。加上軍隊數量大,軍費開支多。官多、兵多,造成了宋朝的貧、弱,所以宋朝和遼、西夏、金的對抗一直處於下風。
轉運使的職務在地方上也是很高的,仁宗並沒有極力打擊他,只是讓他離開京城。因為這次所加的龍圖閣直學士的虛銜,所以後來的人們就稱他為"包龍圖"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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